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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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21〕8号)文件要求,依据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结果和参赛学生比例,现将参赛学生名单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要求 (一)朗诵 小学组朗诵比赛定于5月06日(星期六)下午1:00在温州市外国语学校(瓯江口霓贤路233号)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初中组、高中组朗诵比赛定于5月07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市外国语学校(瓯江口霓贤路233号)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参赛须知:1.提供8支手持话筒,不提供台阶。2.背景音乐:文件必须是MP3或WAV格式,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3.提供LED背景,各参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接受以下文件格式:MP4、WMV、常规图片格式PPT。(LED制作比例接近16:9) 温州市外国语学校联系人:马嘉飞,联系电话:15968735808(675808)。 (二)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 初、高中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5月08日(星期一)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比赛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安排在比赛当日上午9:30—11:30。声乐参赛选手演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原则上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 小学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5月09日(星期二)下午1:00在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比赛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安排在比赛当日上午9:30—11:30。声乐参赛选手演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原则上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程以琳,联系方式:13587688632,邮箱:731680926@qq.com。 (三)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 初中、高中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小学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00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程以琳,联系方式:13587688632,邮箱:731680926@qq.com。 (四)独奏(含二重奏、三重奏) 初中、高中组器乐独奏比赛定于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一楼电影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小学组器乐独奏比赛定于5月13日(星期六)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一楼电影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明确标注属于西乐或者民乐。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程以琳,联系方式:13587688632,邮箱:731680926@qq.com。 (五)戏剧(含戏曲) 初中组、高中组戏剧现场比赛定于5月21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小学组戏剧现场比赛定于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小学、初中、高中戏曲: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参赛须知:戏剧比赛台词不可录音对口型,必须现场同步进行,不提供话筒只提供基本光。道具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70厘米,长度不超过3米,重量不超过30公斤。 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联系人:刘曦,联系电话:17365869289。 (六)群舞 小学组群舞比赛定于5月26日(周五)下午1:00在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鹿城区滨江街道望海路100号)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初中组、高中组群舞比赛定于5月27日(周六)下午1:00在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鹿城区滨江街道望海路100号)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联系人:温新炜,联系电话:13858716166(676166)。 (七)合唱 1.小学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10月19日(星期四)下午12:3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初中组(含室内乐)比赛定于10月20日 (星期五)下午12:3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高中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10月21日(星期六)下午12:3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联系人:倪敏婉,联系电话:13588994332,邮箱:33974927@qq.com. (八)合奏 小学组合奏比赛定于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00在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初中组、高中组合奏比赛定于10月14日(星期六)下午1:00在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班级合奏(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比赛定于10月15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联系人:温新炜,联系电话:13858716166(676166)。 (九)美育成果展示 1.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班级合唱比赛定于10月22日(星期日)下午12:3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2.班级合奏(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比赛定于10月15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鹿城区滨江街道望海路100号)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联系人:温新炜,联系电话:13858716166(676166)。 3. 视频评审类项目(班级课本剧、班级集体舞、班级群颂、 校园视觉空间设计)报送具体网址另行通知。 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联系人:朱芬,联系电话:13777735063。 (十)报名要求: 今年报名由教育局统一汇总完成上报工作。请各参赛学校务必根据附件1表格参赛名单确定专人逐一通知指导师及家长,将比赛时间和要求向学生准确告知,确保学生准时参赛。 二、其他说明 (一)若附件1所列参赛学生因故无法参赛,学校需提供文字说明材料,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后报市教育局学生科。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乐清市2022学年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结果顺延推荐。 ( 二)合唱、合奏、美育成果展示项目比赛时间为10月份,届时参赛学校如有名单变动,可于9月20日前将最新的参赛名单采集表通过钉钉发送至刘凯丰同志处。 (三)各参赛学生对参赛事项尚有不明白之处或因故无法参赛可联系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电话:61526715。 附件: 1.乐清市参加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参赛名单附件1.乐清市参加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参赛名单.xlsx 2.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日程安排一览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2 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日程安排一览表(2023年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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