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的通知
时间: 2023- 04- 07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21〕8号)文件要求,依据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结果和参赛学生比例,现将参赛学生名单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要求                        

(一)绘画

绘画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鹿城区龙方路138号)举行。美术比赛除纸张外,其他笔墨、颜料、画板等工具自备。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户口本或市民卡)提前30分钟到学校报到。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联系人:黄晔雯, 联系方式:18106780927 。

(二)摄影

摄影现场比赛定于4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在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鹿城区滨江街道望海路100号)举行。比赛采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的方式进行,每位选手拍摄内容另定。摄影比赛相机、三脚架等摄影所需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备,必须使用数码相机,且带读卡器或数据传输线(用于将储存卡内的照片上传至电脑),储存卡(SD卡或CF卡)将由赛方统一提供,不得自带。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户口本或市民卡),提前30分钟到学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联系人:温新炜,联系电话:13858716166(676166)。

(三)设计

设计比赛定于4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在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鹿城区滨江街道望海路100号)举行,比赛统一提供白色纸张(小学组8K,初、高中组4K)外,其他材料自备。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户口本或市民卡),提前30分钟到学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联系人:温新炜,联系电话:13858716166(676166)。

(四)立体造型

立体造型比赛定于4月15日(星期六)上午08:30-11:30在温州市第二中学滨江校区举行。材料、工具自备(不能带半成品),作品须考虑到连接和粘合的牢固度,并呈现一定的空间感。作品规格:占地面积不超过4开,高度不限。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户口本或市民卡),提前30分钟到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立体造型现场赛须一位选手独立完成。

温州市第二中学滨江校区联系人:林向往,联系电话:13868886108(686108)

(五)书法

书法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月15日(星期六)下午1:30-3:30在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温州市万源路168号)举行。书法比赛除纸张外,其他笔墨等工具自备。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户口本或市民卡),提前30分钟到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联系人:黄飞凤,联系电话:13868658906(691906)。

(六)篆刻

篆刻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月15日(星期六)下午1:30-3:30在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温州市万源路168号)举行。篆刻比赛除提供纸张(18*24cm规格的宣纸),其他石章、刻刀、印泥、字典等所需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备. 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户口本或市民卡),提前30分钟到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联系人:黄飞凤,联系电话:13868658906(691906)。

(七)剪纸

剪纸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4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鹿城区兴海路81号)举行。剪纸比赛用纸由承办单位提供(每位考生4张A3大小比赛用纸,共4种颜色,大小可根据设计稿自行裁剪,其他纸张不得带入比赛现场),其他剪刀、刻刀、笔等工具自备。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户口本或市民卡),提前30分钟到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联系人:王智,联系电话:56683075,13057809720.

(八)报名要求:

  1. 今年报名将采用传统电子表格填写,由教育局统一汇总发送的方式完成上报工作。请各参赛学校根据附件2表格参赛名单,于4月10日前在线填写参赛学生和指导师身份证号码,填写链接:https://kdocs.cn/l/cnR98aF66teA 。因赛事安排紧凑,此次报名表格逾期填写将视为放弃。

  2. 各参赛选手自行填好参赛信息打印附件1参赛证,大小:A4纸。并贴上选手本人照片到乐清市教育局(A204办公室)盖章。

二、其他说明

(一)各参赛学校务必确定专人逐一通知家长,将比赛时间和要求向学生准确告知,确保学生准时参赛。

(二)绘画、书法、篆刻、剪纸、摄影、设计、立体造型比赛当天,参赛选手需带上身份证和附有参赛选手照片并由乐清市教育局(A204办公室)盖章的参赛证(附件1),提前30分钟到学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三)若附件2所列参赛学生因故无法参赛,学校需提供文字说明材料,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后报市教育局学生科。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乐清市2022学年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结果顺延推荐。

(四)各参赛学生对参赛事项尚有不明白之处或因故无法参赛可联系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电话:61526715。


附件1: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参赛证附件1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参赛证.docx

附件2:乐清市参加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比赛参赛名单附件2:乐清市参加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部分项目学生名单.xlsx

附件3: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日程安排一览表附件3第三十五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日程安排一览表.docx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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