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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卫生健康系统高频率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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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乐清市卫生健康系统高频率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清单》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原《乐清市卫生健康系统高频率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清单》(乐卫发〔2022〕74号)废止。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司法局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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