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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2024—2025年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5-26631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有效性:
  • 有效

一、为什么要出台《2024-2025年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我市成功入选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制定《2024-2025年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出台《2024-2025年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的通知》(农办社〔2024〕5号)、《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22〕13号)、《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温财行〔2016〕637号)、《乐清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乐财行〔2024〕65号)等文件。

三、《2024-2025年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方案》补助对象是哪些人?

培训资金补助对象为乐清市学用贯通试点项目开设的3个班学员,即乡村特色产业班(铁皮石斛)、休闲农业创业创新班和乡村文化专才班学员。

四、2024-2025年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培训资金标准?

每人培育经费1.6万元,培育时间2年。

五、2024-2025年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资金申报、拨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培训资金按实际培训人数结算。市农广校自办培训,由农广校直接向市财政局提交材料申请补助;委托培训机构办培训或第三方办活动,先将材料汇总交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再报市财政局申请补助,市财政局依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的材料审核后拨付资金。

解读机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黄慧婵

联系电话:0577-6160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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