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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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QD01-2024-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方案自2025年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2月7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关于印发〈乐清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温环乐函〔2020〕374号)同时废止。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管国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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