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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乐清市柳市镇荷堡村等三座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5-27885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01
  • 有效性:
  • 有效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发改局根据乐清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原则对符合定价条件的乐清市柳市镇荷堡村、盐盆街道杨岙村、淡溪镇西林村等三座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开展政府定价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墓价格规范管理工作。

二、制定依据

依据的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浙江省价格条例》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

三、制定目的

1. 规范价格管理:统筹推进三座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 赋予定价灵活性:允许三个公墓单位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调整,适应市场供需变化。

3.保障用户权益:明确三座乡村公益性墓地收费要求,确保收费政策落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关键词解释

乡村公益性墓地,是指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

公墓单位,是指经营或管理公墓,向用户提供墓穴和配套殡葬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五、主要内容

1. 墓穴使用费

柳市镇荷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墓穴使用费最高限价11500元/穴。

盐盆街道杨岙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墓穴使用费最高限价8000元/穴。

淡溪镇西林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墓穴使用费最高限价10000元/穴。

2.收费要求

上述墓穴使用费含预留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按《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墓单位可根据成本、墓穴位置、朝向等,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具体标准,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六、注意事项

墓穴使用费未含税金,税务部门要求征税时按规定税率加收,不得预收。

墓穴使用费未含基本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参照《关于核定乐清市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乐发改〔2025〕24号)执行。

 

解读机构: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倪金余

联系电话:0577-6188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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