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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老年食堂(邻里食堂)助餐配送餐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3-246510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有效性:
  • 有效

一问: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老年助餐服务事关民生福祉,10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10月20日,民政部等11个部委印发了该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根据温州市民政局等《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问:该政策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通过实施方案的落实,解决老年人尤其是失能、独居(空巢、留守)、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日就餐难题,为老年人提供品种适老、价格合理、就近便捷的高品质助餐服务。到2025年,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助餐区域覆盖率达100%,多元主体参与、助餐配送餐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老年助餐机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主要依据民政部等11个部委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温州市民政局等《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民养〔2022〕43号)和《乐清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建设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

四问:该政策核心内容有哪些?

答:《方案》共分为4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实施目标。主要为破解失能、独居、高龄、困难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并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包含统筹布局;长效运营;坚持公益;平台管理等4个原则。第三部分是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打造多种助餐模式、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三方面内容。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

五问:老年助餐服务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资金补助方面,有以下三项。

一是建设补助。对新建、提升改建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服务点,分别给予投入建设资金的70%,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依托社会化餐饮企业设置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服务点不享受一次性建设补助;依托家宴中心设置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服务点,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原有家宴中心建设补助可就高补助,但不重复补助。

二是运营补助。对持续正常运营的老年食堂日均服务对象10-20人、20-40人和4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老年食堂每年运营补助经费2万元、3万元和4万元。在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置助餐服务点的不享受运营补助,单独设置助餐服务点给予每年0.5万元的运营补助。

三是老年人就餐补贴。对全市特困、低保、低边老年人及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到老年食堂等助餐机构就餐的,每人每餐补助3元,每天最多补助2餐。对于符合助餐费补助条件且村社申请经乡镇街道确认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核定实际送餐情况,按照每人每餐2元的标准予以配送费补助。经民政、乡镇街道确认开展邻里助餐试点的,根据老年人的用餐次数,每餐补助6元。

六问:政策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9月1日起符合本政策情况的,参照本政策执行。


解读机关:乐清市民政局

联系人:童旭锋

联系方式:0577-6188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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