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规定,我局决定废止《乐清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乐司〔2020〕22号)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清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