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4-26485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乐资规发〔2024〕59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YQD63-2024-0005

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政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结合《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4〕2号)要求,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包括与其他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1月31日起施行。

附件: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一、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件)

序号

发文字号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三统一”编号

1

乐资规发〔2022〕58号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红树林抚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CYQD63-2022-0002

2

乐资规发〔2023〕55号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乐清市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CYQD63-2023-0001

二、予以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

序号

发文字号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三统一”编号

1

乐资规发〔2019〕22号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CYQD63-2019-0001

三、宣布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

序号

发文字号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三统一”编号

1

乐资规发〔2022〕50号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乐清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

CYQD63-2022-0001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印发

(59)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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